混種・創意論 part 6

Shang Chang
Jul 5, 20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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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種創意人 特徵III:品牌腦

混種創意人・和老朱混日子

從「數據腦」到「新/舊混搭思維」、讓「工作等同興趣」以至成為「創意界的成長駭客」,接下來聊聊混種創意人另一個不能缺少的技能:「品牌腦」。

數據反映「人性」,品牌反映「個性」。

「Nike」是一個陽光正面、行動力十足的運動員(Just do it.);「溫蒂漢堡」雀斑女孩,說起話來嗆辣又不失幽默(Where’s the beef?);「Apple」先生奉行著極簡主義,對「簡化」操作細節近乎苛求(Think different.);「福斯」汽車秉持了製造坦克裝甲車的嚴謹態度,盡所能奉行著形隨機能概念(Das Auto.);「麥當勞」叔叔的I’m lovin’ it,展現了歡笑、樂觀與高品質形象;「Google」是個正派實踐者,在商業利益與顧客權益中堅持做到平衡(Don’t be evil.);品牌個性,越鮮明越容易讓人記得,記得後才談得上進一步的喜歡或討厭。

品牌經營、技巧已成顯學,被解釋太多,這裏只簡單說明一件事,混種創意人的「品牌腦」,是一種對內對外都必須具備的“思考模式”與“行為準則”。

對內(自身)

以貳肆策劃為例,每位夥伴都擁有「專屬號碼」,號碼則會因個人思想、行為、特質的不同,逐漸形成「個性」,這異化過程是品牌腦運作下所呈現出的自然樣貌;加上團體中既有的文化、規範,一個個獨有數字,會漸漸形塑成具特定原則、價值觀、朝同一方向前進的群體,因此文化得以建立,本身品牌力也勢必發酵、渲染、影響周邊的人。

「..過去無法逃避,所以要有好的過去;我肯定是Denny’s有史以來最好的外場服務員,我進出內場從不空手,所以現在成了CEO…」

ーNVIDIA CEO 黃仁勳

黃仁勳這段話,是具備品牌腦的典型範例;任何時候都樂於用「經營品牌」的角度看待自己,每個細節盡可能做到最好,而這些「最好」終究會一點一滴累積成個人的“過去”(品牌力);做個配備「品牌腦」的人不難,動力來自與生俱來的責任感與企圖心;另一部分則是你對於自己「職能極限」(天花板)有多巨大的好奇心了。

「35歲前不要在乎收入是多少,成長多少才是最應關注的;因有天會發現,當初為了多幾千元薪資而跳槽,是多麼愚蠢的事。」

ー【底層邏輯:看清這個世界的底牌】

當職涯轉換的依據,總是以薪資高低為首要考量,就像:品牌「未」從歷史、文化、產品力等面向著手累積,只一廂情願單向對外宣稱自身價值不斐。

這樣的人在現實社會裡不算少數,殘酷的是一共事就原形畢露、醜態百出;親眼看過許多鮮活案例,讓能力停滯在某段過往中,尤其進入權力核心的職位後,大部分心神都消磨在政治角力,每日為保住飯碗而機關算盡;中年失業是他們的惡夢,在沒有實質品牌力撐腰下,難再有出路。

對外(客戶)

每個來尋求解方的客戶,代表著一個個迷失方向的”品牌“,不是對於自家品牌認知只停留在LOGO層面,就是品牌個性不斷轉換,在無原則、邏輯底下運作;又或者對於自身品牌缺乏「使命感」,定位飄忽、方向模糊,以致建構不起長遠藍圖,亦無法在消費者心中留下記憶度、指名度。

少了前端盤點、分析、制定出應有策略主軸就直接討論行銷方式,等同於在完全不理解一個人的個性、背景、事情原委下,就冒然下起指導棋、高談闊論起來;這行為對品牌長遠而言,不只徒勞、更是傷害。

建立品牌步驟,設計LOGO是外貌、以產品/服務找出定位及受眾是第二步、再來得從上述過程發展出能「傳達」品牌精神的人設設定、行事原則、擬人化、個性化,最後在目標受眾聚集的平台上,華麗登場。

你屬於哪種創意工作者?

沒有品牌思維的客戶,善變是必然的,大部份決策由主事者說了算;而沒「品牌腦」的創意工作者更會讓自己的職涯…越走越窄。

不懂經營自我品牌重要性的人,很難擁有「發現工作樂趣」的能力,也少了要求品質的動力,他們慣於把客戶、老闆的話當聖旨或引路燈,無法培養自身言之有物的客觀論述,也不太願意為了追求事實(確實盤點)而多花時間,以致在職場上左支右絀、出包連連;反之,具「品牌腦」者,無論企劃、視覺還是執行,會渴望呈現最佳樣態,盡可能不犯相同錯誤;舉一反三、追求成長;為自己設立的標準,總是比外部要求的高出許多。

「具品牌腦者的工作壓力往往是自己給的,而非主管。」

混種創意人・用態度混日子

如何具備「品牌腦」?

「珍惜羽毛,從自己的名字(號碼)開始。」

珍惜羽毛的具體行動,是讓自己不斷長大,也是Part 5章節提到過的公式:

工作 ( 好奇心 + 野心 )=學習;學習 x 時間 = 成長。

在自我優缺點的檢視中不停反覆調整、進步,你的名字/稱謂/號碼在其他人心中越發具有重量,當重量越來越大,品牌力亦會正向加疊。

唯自己時時追求「經營」自我,才有「能力」刷亮別人的品牌。

舉個例,如果你不是個享受生活的人,很難讓品牌受眾感受生活的美好;如果你不是個努力的工作者,你手上的品牌也會顯得隨便與散漫;如果你不追求創意與創新,品牌很難散發魅力;如果工作上沒有紀律與章法,品牌塑造過程屢屢「出包」亦會成為常態。

為何「有品牌的商品」,隨著時間堆疊總是容易讓人漸漸產生信任感?因品牌本身,原始設定上就是對外的、公開的、可被檢視的、投訴有門的;尤其這「肉搜」世代,任一市井小民,都可能在網路上被翻出各樣黑歷史,何況一個公諸於世的品牌? 當受到千千萬萬的輿情與口碑檢視,仍能屹立不搖時,品牌便會受人「信任」,隨著時間遞進,堆疊出的「尊敬」&「價值」也就應運而生。

講了這麼多與品牌相關的話題,落個結論:

「品牌,是場『反應本質』的運動;沒有核心思想與使命,難以成就。」

以「運動」比喻,代表是動態的、持續不斷的,直到品牌死亡的那刻。所以別把品牌兩字看作名詞,而是你得有所行動的「動詞」;利用各種方式讓受眾:1.注意且好奇 2.進行任何形式(線上/線下)的創意體驗 3.產生好感與喜愛 4.主動更認識以至被圈粉 5.進而用實際行為來支持。

上述步驟,相較於行銷漏斗 (AIDA),是更具完整思維的「品牌體驗之旅」,當然每個遊程的設計,都必須以適度呈現品牌核心概念為前提;所以每個具備「品牌腦」的創意工作者,總是先把挖掘品牌定位、受眾、特色、價值、使命等內容作為首要任務,進而將這些本質性的特點,巧妙策劃在品牌體驗的各樣細節裡;試想,一趟美好旅程,怎能容得下任何被強迫推銷的不快情緒?應該是要處處精彩、讓人愉悅並印象深刻地留在腦海中,不是嗎?

聊完「品牌腦」,下一章會針對混種創意人的不同職能,給出進階觀察與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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